首 页   公司简介   产品展示   企业新闻   工程案例   产品技术   售后服务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0769-33297319
直线:13827232861
联系人:刘庆

传真:0769-23014115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黄草朗工业区
网站:http://www.fy-kt.com
产品导航
 
  降温原理  
  安装要求  
  领先技术  
  性能效果  
  规格型号  
  售后服务  
 
 
我们的客户
行业新闻
 

小产权房收编为保障房目前还没有法律支持
 

怎么收编,目前还没有一例成功案例

朱文策:我觉得没有理由不赞同宋老师刚刚所说的,把一部分小产权房收编为保障房。万科的郁亮也谈过。怎么把小产权房收编为国有,我现在还没有看到一例成功的案例,政府还没有做到把哪一个小产权房成功收为保障性房,也就是说道理上面的确可行,有些比较大的小产权房我可以跟原来的业主去谈判收回来再进行改装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也是可以的,但是现在没有做到,这里面有比较复杂的原因,政府把小产权房变成了廉租房,是怎么变的,每一个小产权房城市更新,政府在里面都会给你安排至少15%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做保障性住房,而是通过这样的手法完成了是在整个城市里面配备保障性住的目的。你现在看看是在城市更新条例里面写明,每一个城市更新项目都要有不低于15%的面积来做保障性住房。要对原来的建筑重新推倒,这个问题会出现社会资源重复使用和浪费的问题。

但是现在的一个问题我没有看到一例成功的案例。我采访过一些学者谈到过这些问题,有些认为不太可行,政府收编小产权房不太可行,有很多小产权房已经转了很多手,有很多原业主都找不到,你想把这个收编过来,你付出的成本可能会不低于把这个小产权房重新推倒再建一个小产权房出来的成本,所以这样的做法可能还是一个设想。我要看到一个比较严厉实际操作困局,我才可能相信它真的能够做到。

小产权房收编为保障房目前还没有法律支持

张茂荣:我是这样认为的,我觉得这是一个美好的事情,但是付诸实施几乎不可能。为什么我这样认为呢?因为小产权房收编为保障房,目前法律层面没有支持,你要付诸实施必须有法律保障,收编的前提是什么?是确权还是没收,这是绕不过去的玩,要收编小产权房要认可你的这个小产权房,确权是证明转正,没收是完全的另外一种局面,现在是不清楚的。

第三方面,如果你是进行一个确权收购的话,那么可能说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是一栋楼小产权房都进行认可确权了吗?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要是确实确权存在了差异性,有些都转二手、三手,不同的业主不一样,相邻的业主,我是唯一业主,我报价1000万,他报价1500万,政府能够指定一个价吗?这是民事行为,我的东西政府拿回来要跟我协商,我同意就成交,我不同意就不成交,面对如此问题在实际上面操作过程当中是没有具体操作程序性的规定,这些所有问题都没有解决。

宋丁:按照张律师说法一定要实践再论证正确性,让村集体作为唯一的确权人,你仔细想想这件事情的可行性有多大,听起来简直太难了,照样做政策规定,规定就是你往前走,就像回到三十年前,我们建立村集体组织,那是不可行的,那是天打雷劈做不到事,因为你搞资本主义开玩笑,圈一块地就是搞资本主义,所以在深圳土地上,如果我们大胆往前走,就是把最好的小区由村集体代表村集体进行协商,协商完了以后把确权、转让、赔偿、三者合一一次过渡到政府,我认为完全有可能,问题就出在什么地方?现在没有制定具体的政策,所以不在于说能不能做,而是政府到底做还是不做,不要老是说空话,我觉得现在政府需要做,而不是嘴巴上面老是说,只要迈出这一步,最近五年建很多小产权房经过法律和技术论证以后能够在确权、转让、赔偿几种情况下能够批量转让,因为这样批量转让就不需要再进行大规模的拆迁的城市更新,大规模拆迁以后在城市更新里面15%做小产权房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城市整个运营效率极大的贬低,因为我们知道拆一次一次GDP,建一次GDP一次,我们再停留在GDP时代这个城市就完蛋了,我们要节约集约,这么好的房子,为什么要拆掉,只是因为产权关系有问题,只是因为法律程序上面有问题,我们完全拆掉再重新盖,有这个必要性吗?没有这个必要性,我觉得这件事情就剩下一个字,政府干还是不干。

发表时间:2012/10/14 17:35:50 阅读:
友情链接
 
电话:0769-33297319 传真:0769-23014115 渠道招商:13827232861 访问次数:
本站基于无双CMS 1.0 开发 东莞市大朗风源通风设备厂  版权所有 © 2010-2018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http://code.54kefu.net/kefu/js/163/621163.js" charset="utf-8"></script>